中新網12月27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促進外事工作順利開展,日前,財政部、外交部印發了《因公臨時房屋出租出國經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規定,出訪團組實行計劃審批管理。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認真履行因公臨時出國計劃報批制度,嚴格控固態硬碟制因公臨時出國團組人數、國家數和在外停留天數。因公臨時出國應當堅持因事定人的原則,不得因人找事,不得安排照顧性和無實質內容的一般性出訪,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訪。
  《辦法》規定,因公臨時出國經費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的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總額。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應加強預算硬約束,在核定的年度因公臨時出國經費預算內,務實高效、精簡節約地安排因公臨時出國活動,不得超預算或無預算安排出訪團當鋪組;嚴禁接受或變相接受企事業單位資助,嚴禁向同級機關、下級機關、下屬單位、企業、駐外機構等攤派或轉嫁出訪費用。
  《辦法》規定,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建立因公臨時出國計劃與財務管理的內部控制制度。出訪團組要事先填報《因公臨時出國任務和預算審批意見表》,由單位外事部借貸門和財務部門分別出具審簽意見,明確審核責任。出國任務、出國費預算未通過審核的,不得安排出訪團組。
  《辦法》規定,出訪團組應當嚴格按照規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機房屋貸款或私人、企業和外國航空公司包機;嚴格按照規定安排住宿,省部級人員安排普通套房,廳局級及以下人員安排標準間;與我國駐外使領館等外交機構和其他中資機構、企業之間一律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請,一律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互贈禮品或紀念品。
  《辦法》規定,有關部門對因公臨時出國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聯合檢查。各單位財務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因公臨時出國團組內部監督檢查機制。
  《辦法》強調,對違規擴大出國經費開支範圍、擅自提高經費開支標準、虛報套取出國經費、使用虛假髮票報銷出國費用等違紀行為,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原標題:中國規定因公臨時出國廳局級及以下安排標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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