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聯創達房地產經紀公mSATA司總經理 沈立剛
  法制晚報訊房地產稅離我們還有多遠?7月28日,國務院發展研究台東民宿中心透露了房地產稅的最新動態。該中心和財政部、稅務總局正考慮將房地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合併,而人大正在起草立法草案。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解讀其中要義,要搞清楚三個關鍵詞:立法、適時、改革。三大關鍵詞帶來三大疑問,房地產稅和房產稅究竟有何區別?人大何時開啟隨身碟立法程序?房地產稅究竟何時出台?其中百姓最為關註的是房地產稅何時落地,但財政部多次表態房地產稅不會在短期內有實質性進展。而此次房地產稅“箭在弦上”,真能很快出台?
  從早年房產稅試點到今天的房地產稅立法,雖只一字之差,但其中卻昭示著高層對於房地產稅制的重大轉變。2011年上海、重慶推出房產稅試點,沒有法律依據就直接上馬,做法簡單粗暴。而三中全會對於房地產稅極其慎重,要求立法、適時和改革,因此推出過程必然艱難、漫長。房地產稅涉及經濟倫理、行業體制、法理和操作技術等諸多問題。上述難題,每條都事關重大,都不可能“快刀斬亂麻”,必須通過外接式硬碟漸進式的改革,需要法律作為依據。此平臺的構建,絕非能夠在一兩年內一蹴而就。
  房產稅和房地產稅,究竟有何區別?最大的區別是房產稅作為財產稅,其徵稅對象為房產。而房地產稅的征收對象既包括房產又包括土地。因此,房地產外接式硬碟稅就牽扯到一個很重大的問題,房主為自己的房子交稅沒有任何問題,但房子占用的土地並不屬於自己的財產,如何交稅?如何從法理上進行解釋?按照現行的土地管理法,購房人腳下的土地屬於國有,只有使用權,並無財產權,且買房時已一次繳清70年土地出讓金。如每年還繼續徵稅,是否有重覆征收嫌疑?
  要搞清楚“土地”部分的稅收的問題,不僅涉及土地制度的變革,更需要對稅收制度進行改變。現有的土地使用制度,存在較為明顯的弊端。最能代表百姓心聲的一句話是,百姓沒有土地所有權,憑什麼要為土地交稅。而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嚴重依賴,讓他們放棄何其之難。稅收制度方面,如果將房地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合併,真正實現“房地合一”,何其之難。
  除了“土地”部分的稅如何征收是一大難題,房地產稅實施還有一大關鍵性難題。這就是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必須先行落地,搞清楚全國的房產數量,這些房產分佈在哪些人手裡。這些數據必須準確,方能確定房地產稅的征收對象、征收標準和相關稅率。雖然早先住建部就信誓旦旦地表態,將在今年6月底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但這一許諾已成空。最新消息是7月30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討論《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決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尚屬向大眾征求意見階段,距離正式公佈尚有時日。即使正式實施,各地統計數據的最終獲得還有一場曠日持久戰需要打。這個時間,雖然沒有八年抗戰那麼恐怖,但據權威人士估計,搞定至少需要4年的時間。這就意味著人大即使解決了“土地稅”的征收法理問題,財政部在研究和制定房地產稅時也會面臨“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困境,沒有全國房地產的準確數據,研究房地產稅只能是“紙上談兵”。三中全會後,不少專家在各種場合高調宣稱:房地產稅在未來2-3年內出台。這種觀點不僅荒謬,而且無知。  (原標題:房地產稅為何難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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